昭化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昭化镇隶属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,位于广元市中部,昭化区西北部,嘉陵江与白龙江在此交汇,介于北纬32°11′至32°22′,东经105°33′至105°48′之间,镇政府所在地位于广元城区以南20公里处,全镇幅员面积41.95平方公里,辖2个社区、8个行政村,截至2017年,昭化镇总人口2.03万人。昭化建制及建城历史已有2000多年,西周时为“昔阝”国都邑,春秋战国是苴国都城,秦灭苴后置葭萌县,是四川最早建县之地,北宋时以宋太祖钦赐““昭示皇恩,以化万民”得名昭化县,直至1959年撤县。民国时置城厢镇,1955年为曲回乡,1985年改建昭化镇。昭化镇境内的昭化古城保存比较完好,是国家级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,2008年创建成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,2017年6月启动建设昭化古城旅游度假区。昭化镇位于广元市三江新区范围内,京昆高速公路、兰海高速公路、省道205线、县道宝红路、剑昭路等贯穿境内。昭化镇经济产业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,以蔬菜、粮食为主要产品。2016年,昭化镇地区生产总值(GDP)实现7.56亿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996元。昭化镇是四川省历史文化名镇,中国历史文化名镇,四川省第三批“百镇建设行动”试点镇,第二批全国重点镇,全国文明村镇,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。